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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杭州市发布氢车购置和运营相关补贴

作者:森林 2023-07-29 17:04:00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7月2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氢能

  在氢能方面,文件指出:

  二、任务举措

  (一)发展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业

  1.发展壮大储能产业。推进高功率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熔盐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发展。

  2.加快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和氢燃料分布式发电系统,着力突破质子交换膜、电堆材料、高效催化剂等关键零部件及材料国产化瓶颈,提高金属双极板、空压机、氢气循环系统等部件的关键性能指标。加速推进氢气电解槽、氢气提纯等设备生产。支持固态储氢、液态储氢、深冷高压、有机液体等多种储运技术装备和加氢机、加氢枪、控制阀组等加注设备的研制及推广应用。

  (三)推进产业集聚提质发展

  4.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设立多层次绿色能源产业基金,对所投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后,市级产业基金可按市和区、县(市)不超过1:1的比例联动出资进行直投。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对储能、氢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企业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等)达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按实际贷款金额给予最高1%年利率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四)加快绿色能源装备应用拓展

  1.加快绿色能源替代应用。推进电力、氢能、先进液体燃料等绿色能源在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环卫车、叉车及老旧工程机械上的替代应用,加快实现国四及以下柴油汽车和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热电联供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加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对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的氢燃料电池运营车辆,物流车、冷藏车按20万—40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助,公交车按20万—35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助,并保障运营车辆通行权。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固定式加氢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对符合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终端氢气指导价格的加氢站运营企业,按2023—2024年度20元/公斤、2025年度15元/公斤的标准给予加氢补助。

  2.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进光伏开发利用,对符合条件的光伏项目,按实际并网容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0.2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合理发展电网侧储能,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补助。支持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园区、工业企业等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应用,加快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对本地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光(风、氢)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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