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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起河北邯郸9类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将用新能源

作者:温柱 2016-03-08 08:00:36 来源:邯郸在线

  2016年3月8日报道,近日,记者从河北省邯郸市交警支队获悉,3月1日起,邯郸市更换或新增城市公交车等9类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应选用新能源汽车,对更换或新增的燃油车,市公安交管部门不得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据了解,9类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包括:党政机关公务车、机要通信车、执法执勤巡逻车、环卫车、邮政车、接送学生校车、城乡公交车(含农村客运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出租车等。自3月1日起,更换或新增上述9个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应选用新能源汽车,否则将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2月29日以前,已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但自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据介绍,在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时,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把查验关,严禁不实际查验车辆及办理登记,严禁“飞行检验”“飞行上牌”,严禁为违规生产车辆办理登记,坚决杜绝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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