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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未来两年政策将继续加码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

2018-12-29 11:07:20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国家层面政策解读

  我国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是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发展的基本保障,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充电桩行业的政策方向。随后,国家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充电桩在居民区、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充电桩的建设。2018年国务院以及中央部委有下发了多道文件,在冲击技术水平以及公共交通、公务用车方面做了不少限定,同时也促进了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发展。

  重点省市政策解读

  截至2018年11月18日,全国共有多个省市出台了专门的电动汽车充电规划或补贴,还有十余个省市自治区的充电规划或补贴在其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中提及。

  国家及地方政策的推动极大的增加了各省市单位、小区及公共应用充电桩的建设,政策的扶持及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极大的促进了政府和企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充电桩行业将在政策利好下,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期,各省市相继发布了充电桩未来的建设规划。

  根据《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中对北京地区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测算,到2020年全市电动汽车需求约60万辆,其中:私人电动小客车需求约45万辆;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需求约15万辆,主要包括:公交领域电动汽车需求超过1.5万辆;出租领域力争更新车辆全部电动化,按照6年更新,平均每年更新1万辆;租赁领域电动汽车需求超过4万辆;公务、物流等其他领域电动汽车需求约4万辆。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设施的需求,经测算,2016-2020年需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约43.5万个。其中,社会公用领域,按照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7的要求,需配建公用充电桩6.5万个;私人自用领域,需配建充电桩36万个;公共专用领域,坚持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和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相结合,公交、物流、公务、出租等领域配建公共专用充电桩约1万个。

  但是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在2018年12月份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18年11月底,北京共有充电桩40241个,其中公共充电桩为30769,专用充电桩为9445个。目前离2020年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可见要想达成目标,必须要加快发展公共充电桩的建设。

  同时,在2017年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到: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围绕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形成全市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

  2017年3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起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通知中指出,鼓励多人合乘汽车通勤并提供优先通行的路权,研究为共享汽车提供专属停车区域。制定相应政策保障汽车共享租赁点相关设施用地,鼓励结合充电站、充电桩的布局提供电动汽车共享租赁点。

  2018年4月21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在物流集中区充电桩建设项目中规定:

  (1)2018年5月31日前,统筹新增1.34万套充电桩。

  (2)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1.34万套充电桩建设,其中宝安区、龙岗区均不少于1900套,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新区均不少于1300套,盐田区、大鹏新区均不少于900套。

  (3)2018年12月31日前,新建出租车快速充电桩5200套以上。

  (4)电动车购置使用惠民项目

  2018年6月30日前,制定电动汽车停车充电前两个小时免计停车费政策,及充电站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支持政策,降低电动车充电费的峰谷差价。另外在2018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住宅区新建充电桩5000套以上。

 

  2017年12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从2017年起,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100%使用纯电动汽车,力争到2018年底全面实现公交电动化。加大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力度,结合充电桩配套进度等情况,逐步扩大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规模。2017年起,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鼓励物流领域新增或更新选用新能源汽车。每年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的车辆,在满足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2018年4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汽车产业2025战略规划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政策支持与市场资源相结合,积极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电池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优化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服务。加强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建立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

  2018年3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出要提升道路机动车辆污染治理水平。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加大出租、物流、环卫、邮政等行业新能源车推广力度,到2020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校车力争实现新能源化,加大新能源出租车的推广力度,新增、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比例大于50%,新能源货车推广规模超过5000辆。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推广数量不低于15万辆。同时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

  2017年3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推动能源互联网项目的创新示范。以深度融合、先行先试、因地制宜为原则,聚焦分布式发电、充电桩、储能、微网等新兴领域,在有条件的园区、企业等建设一批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通过能源流、信息流的整合实现多种能源的优化配置。同时,结合本市售电侧改革的区域试点,探索建立双向平衡、多方参与、充分竞争、灵活交易的能源互联网市场体系。到2020年,投入运行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量不少于20万个。

  其他城市政策解读

  其他城市充电桩发面也发布了许多重要的政策,例如天津和程度在2018年都公布了许多相关的政策。

  以上数据来源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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